技能檢定規定及相關作業程序要點
一、本校學生可依下列三種方式參加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並取得證照:
(一)丙級在校生技術士技能檢定
報名地點:本校
報名時間:每年約年底
學科測試時間:每年四月(測試地點本校)
術科測試時間:每年五月至七月(測試地點本校
發證時間:每年約十月
(二)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報檢資格需滿15歲或國中畢業
1、報名地點:分三梯次報名依報名區域分配學術科考場
第一梯次報名時間:約一月初
學科測試日期:約三月
第二梯次報名時間:約五月初
學科測試日期:約七月
第三梯次報名時間:約九月初
學科測試日期:約十一月
(三)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
報名地點:可上網查看並報名,在校生學科測驗不及格者,可至其他各校有舉辦即測評的學校單位報名,查看網址www.labor.gov.tw
二、在校生技能檢定成績單及證照遺失者,申請和序可至實習處領取申請單,填妥後即可補發。
三、學生補助丙級技能檢定報名費及證照費退費申請作業程序
以下身分者可至實習處領取技檢報名費及證照費退費申請書,填妥資料並備其相關證件即可申請補發
(一)原住民
(二)低收入戶
(三)身心障礙者
四、本要點經實習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