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工廠實習規則
1.聞上課鈴響應即進入實習工廠(室)保持肅靜不許暄嘩談笑。
2.實習工具或材料由班長領用,工具於下課時繳還。
3.成品或半成品應依規定位置放置。
4.實習時未經許可不准擅離工廠(室),違者以曠課論。
5.愛惜實習機具及設備,未經許可不可隨便操作使用。
6.如不慎損壞或遺失機物,應即報告處理。
7.實習材料或成品不准任意損燒或攜出作不當之用途。
8.實習時應遵守規定,接受指導,認真操作。
9.實習機械操作時,應先嚴密檢查,注意安全。
10.非實習學生不得隨便進入實習工廠(室)。
11.聞下課鈴響應即停止工作,把工廠(室)及器具清潔之。
12.上實習課時,一律穿著工作服,違者以服裝不整論處。
13.實習工廠(室)之管理人員有管理實習工廠(室)及器具之權利與責任,學生應接受指導。
14.未盡事項隨時由指導教師規定之。經常保持實習場所清潔。
15.本要點經實習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