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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下載 / 校舍場地收費標準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校舍場地提供使用收費標準表

一、本場所使用收費標準以4小時為一時段計算,未滿4小時以一時段計算。

    冷氣費以小時計。

二、每時段費用如下表所示:

         收費標準

場地設施

場地費

設施

維護費

冷氣費

說明

活動中心

5000

3000

1500/

1.不做體育用途。

2.包含燈具、音響設備與舞台。

會議室

4000

1000

300/

包含會議桌及視聽器材。

第一綜合教室

(可容280)

6000

2000

300/

包含視聽器材。

第二綜合教室

(可容100)

3000

1000

300/

包含視聽器材。

專業實習(教室)工廠

6000

3000

300/

1.包括音樂、工藝、幼保、電腦、烹飪、烘焙、調理、縫紉、語言、實驗教室、輪機車床、內燃機工廠、電子機電實習工廠及其他專業實習(教室)工廠。

普通教室

1000

500

100/

1.提供教室內課桌椅、黑板設施。

2.使用教室數位資訊設備(電腦、投影機)加收300元。

操場

6000

1000

提供運動會使用

籃球場/

1000

500

提供籃球比賽運動使用。

排球場/

1000

500

提供排球比賽運動使用。

展示區

1000

500

1.展示區由校方指定場地。

2.商品展示,應維持四周清潔。

3.

 

備註:

1.租借保證金為3000元。

2.本經費不含管理人員假日出勤加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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