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 | |
學雜費減免 | |
休、轉學 | |
他項申請 | |
國立東港海事各項證件申請應備文件一覽表(113年6月7日更新):
申請項目 | 流程/應備證件 | 作業期間 | 費 用 |
畢(結)業證書、 修業證明書 遺失補發 | 1.填寫申請書、切結書 2.身分證 3.兩吋半身照片一式2張(6個月內近照) 5.本人親自辦理或代辦人帶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及印章並填寫委託書 ※更改姓名者需另備3個月內戶籍謄本(需有詳細記事) | 2-3個工作天 | 畢(結)業證書NT$100元 修業證明書NT$50元 2週) (補發前屏東縣私立新基高中畢業證書NT$150元,由國教署製作,約 |
成績證明書 | 1.填寫申請書 2.身分證 3.本人親自辦理或代辦人帶雙證件(身分證,健保卡)及印章並填寫委託書 | 當場可領取 | NT$20元 |
修業證明書 | 填寫申請書 身分證 1吋半身照片一式2張 須本人親自辦理 ※102學年度起未達畢業標準之應屆畢業生,修畢120學分可申請,應屆申請免收費 | 3個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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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學生證毀損、遺失補發 | 填寫申請書 2吋半身照片1張(電子檔) | 3個工作天 | NT$150元 |
更改學籍資料(如變更姓名、身分證號或修正其他學籍資料) | 1.填寫學籍異動申請表 2.身分證 3.更改姓名者需交回原學生證 4.戶籍謄本 | 3個工作天 | 更名換發學生證 NT$150元 |
轉、休學申請書 | 1.申請書須親自至教務處索取 2. 1吋半身照片2張(辦理轉學者) 3.家長與學生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學生證須繳回 4.須家長共同辦理 | 3個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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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修
| 1.申請書須親自至教務處索取。 2.家長與學生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3.須家長共同辦理。 | 3個工作天 | (1)依所修習科目總學分數繳費(1學分600元),及學生保險費175元。 如依(1)項所繳費用高於所修習科目最多學分年級之註冊費:學雜費等總和,則繳交該年級學雜費及實習實驗費,其餘規定與一般學生同。 |
兵役折抵
| 1.請攜帶身分證。 (申請成績單折抵役期者,請於領取後逕洽教官室) | 當場可領取 | NT$20元 |
辦理復學 | 接獲復學通知單後至校辦理 1.請攜帶家長與學生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2.填妥申請表。 |
※ 申辦各類證件應備妥證件,作業期間約須2~3個工作天,請於申請後3個工作天至教務處取件。
※ 折抵役期者,於領取證明後,請會教官室核算減役天數。
※ 委託他人辦理者,除上述必備證件外,另需檢附委託書一份及受託人之相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