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港海事各項證件申請應備文件一覽表:
申請項目 | 流程/應備證件 | 作業期間 | 費 用 |
畢(結)業證書、 修業證明書 遺失補發 | 1.填寫申請書、切結書 2.身分證 3.兩吋半身照片一式2張(6個月內近照) 5.須本人親自辦理 ※更改姓名者需另備戶籍謄本 | 2個工作天 | 畢(結)業證書NT$100元 修業證明書NT$50元 |
成績證明書 | 1.填寫申請書 2.身分證 3.須本人親自辦理 | 當場可領取 | NT$20元 |
修業證明書 | 填寫申請書 身分證 1吋半身照片一式2張 須本人親自辦理 ※102學年度起未達畢業標準之應屆畢業生,修畢120學分可申請,應屆申請免收費 | 3個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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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學生證毀損、遺失補發 | 填寫申請書 2吋半身照片1張(電子檔) | 3個工作天 | NT$150元 |
更改學籍資料(如變更姓名、身分證號或修正其他學籍資料) | 1.填寫學籍異動申請表 2.身分證 3.更改姓名者需交回原學生證 4.戶籍謄本 | 3個工作天 | 更名換發學生證 NT$150元 |
轉、休學申請書 | 1.申請書須親自至教務處索取 2. 1吋半身照片2張(辦理轉學者) 3.家長與學生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學生證須繳回 4.須家長共同辦理 | 3個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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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辦各類證件應備妥證件,作業期間約須2~3個工作天,請於申請後3個工作天至教務處取件。
※ 折抵役期者,於領取證明後,請會教官室核算減役天數。
※ 委託他人辦理者,除上述必備證件外,另需檢附委託書一份及受託人之相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