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屏東區駐點服務學校 Resource Center for Consultation and School Counseling, Pingtung District Office, Ministry of Education | |
【實施計畫】 |
壹、依據
一、 學生輔導法。
二、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
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諮商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四、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 健全學校三級輔導體制,落實輔導專業,提升學校輔導工作效能。
二、 強化學校專業輔導工作團隊,提升學校與各領域心理專業人員及資源之合作、連結、整合、支援之機制。
三、 以生態系統觀對學生、學校及家庭提供協助,建立完備的輔導系統以維護、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承辦單位:屏東區輔導諮商中心駐點服務學校(簡稱屏東輔諮駐點):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等學校。
肆、任務與實施方式
一、任務:
(1) 三級個案處遇:針對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三級個案處遇提供心理專業人力支援, 包含學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資源引入與轉介、以及教師與個案家長專業諮詢服務。
(2) 校園危機事件安心服務:組織屏東區校園安心團隊,並根據屏東區內各校所需提供安心服務,有效達成校園危機預防與因應處遇。
(3) 個案研討會議暨專業督導:個研會主題擬取自該年度個案求助之主訴議題頻率較高,或學校遭遇輔導困難議題者為優先考量,以期提升各校輔導教師之個案處遇策略。
(4) 輔導專業知能研習:邀請具青少年輔導相關專長取向之心理專家學者,以期提升各校輔導教師之輔導專業。
(5) 輔導工作聯繫會報:每年定期邀請駐點服務範圍內高級中等學校輔導主任、教師參與,藉此溝通平台討論該年度三級輔導機制之運作,規劃未來輔導工作方針,並進行工作檢討。
(6) 執行國教署臨時交辦之校園輔導相關任務,另外跨駐點服務範圍視學校個案之特殊需求得相互支援。
二、 實施方式:
若需申請服務請各校輔導室填寫「服務類型申請表」
若需轉介個案接受諮商服務者, 請填「個案轉介單」,免填「服務類型申請表」
(一) 服務內容:
(二) 個案轉介:各校內一、二級輔導至少 5次(校園危機事件及精神疾患不在 此限,可逕自申請轉介)仍無 法有效改善學生個案主訴議題時,再行申請轉 介至本中心進行開案評估,每位個多提供 8次心理諮商, 但有特殊 情況 者,得經評估會議同意增加服務次數總最多 16次。
(三) 凡欲申請開案者,需將「個案轉介單」、「家長同意書」、「學生同意書」(15歲以上學生適用)、「學生輔導相關記錄」等相關資料傳真至本中心(國立屏東女中輔導處)或電子檔/掃描檔逕寄ptsc66@ptgsh.ptc.edu.tw電子郵件信箱,並請先電話告知。
(四) 針對各校需第三級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個案,依「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屏東區駐點服務學校個案轉介流程圖」辦理,個案經評估後由中心排定諮商時間,由專業輔導人員入校服務。
(五) 相關表件與資訊請至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屏東區駐點服務校網頁https://counseling-ptc.wixsite.com/pct-school 下載應用。
伍、服務對象
一、 本縣市輔諮駐點服務範圍內之高級中等學校轉介之三級處遇性輔導學生為優先支援及安排。
二、 屏東地區國民小學、中等學校適應困難或心理障礙傾向之學生給予醫師諮詢服務。
陸、醫師駐校服務地點
u 屏北地區:國立屏東女中 行政大樓六樓輔諮中心屏東區駐點服務學校(屏東市仁愛路 94 號)。
u 屏南地區: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輔導室(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 66 號)。
柒、諮詢服務預約專線:
屏東區輔諮中心駐點服務學校 專業輔導人員蘇韻心社工師
電話:7362204*620 傳真:08-7381513
捌、經費預算
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授委辦經費辦理。
玖、預期效益
一、 落實校園三級輔導機制,提升輔導工作成效。
二、 建立穩定之相關專業資源合作機制,有效統整及結合資源,建構完善之學校輔導工作團隊。
三、 有效降低校園青少年親子關係或家庭問題、情緒困擾、憂鬱及自我傷害、物質濫用、網路成癮、偏差與暴力行為、中途離校、霸凌行為及校園性別事件等問題,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
拾、針對執行計畫績優單位或個人從優敘獎;具特殊貢獻者,得推薦教育部輔導計畫有功人員予以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