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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 / 成績評量準則

教學評量準則

 

 

 

教學評量準則

專業學科教學評量準則

1. 平常測驗40

2. 第一次期中考20

3. 第二次期中考20

4. 期未考20

實習科目教學評量準則

1. 實習技能60%

2. 職業道德30%

3. 相關知識10%

 

J本科教師在教學評量上,會依據學生的特性、程度與課程目標,訂定適切的評量方式,強調過程評量,不以學習結果作單一評量。

J教學評量的方式通常以下列方式實施:平時上課時依進度實施小考、學校定期的段考、指定主題,指導學生心得報告、家庭作業、隨堂問答、撰寫小論文、上課展演等均為評量的項目。

 

J評量方式多元化,使學生多方面發揮,對於成績不理想的學生利用自習課或課後、假日實施補救教學或繳交報告,除筆試外,配合上機測驗亦讓學生能實際操作,訓練技能。透過此評量方式,學生學習效果更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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