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評量準則
教學評量準則 | |
專業學科教學評量準則 | 1. 平常測驗40% 2. 第一次期中考20% 3. 第二次期中考20% 4. 期未考20% |
實習科目教學評量準則 | 1. 實習技能60% 2. 職業道德30% 3. 相關知識10% |
J本科教師在教學評量上,會依據學生的特性、程度與課程目標,訂定適切的評量方式,強調過程評量,不以學習結果作單一評量。
J教學評量的方式通常以下列方式實施:平時上課時依進度實施小考、學校定期的段考、指定主題,指導學生心得報告、家庭作業、隨堂問答、撰寫小論文、上課展演等均為評量的項目。
J評量方式多元化,使學生多方面發揮,對於成績不理想的學生利用自習課或課後、假日實施補救教學或繳交報告,除筆試外,配合上機測驗亦讓學生能實際操作,訓練技能。透過此評量方式,學生學習效果更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