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系統開放時間:民國114年3月4日上午9時開放申請。
一、申請資格
1. 大學校院或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之學生:
a. 本款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包含研究生、短期進修班學生。
b. 本款所稱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係指就讀五專一至三年級,或國內普通、技術、綜合、單科高級中學之學生。
2.具政府機關核定之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
3.近一學期(113-1學期)成績:
a.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b.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c.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二、申請學生(由學生自行線上申請,請於3月28日前上網報名完畢)線上系統操作說明請參看: https://reurl.cc/96VN5a
a. 進入線上系統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b. 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
c. 上傳檢附文件:
■ 成績單:目前就讀學校歷年各學期正式成績單。
■ 家境清寒者,請提供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 身心障礙者,請提供衛福部核發予本人之身心障礙證明。
■ 自述:請於線上申請系統繕打,500字以內,內容可以包括家庭背景、求學歷程、個人志向及閒暇興趣...等。
■ 師長推薦信:
a. 推薦信須載明推薦人姓名、職稱、服務科系或教學科目、 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
b. 需有推薦人親筆簽名。
c. 師長推薦信由申請學生自行上傳,勿以紙本寄送本會。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之頁面)。
■ 個資使用同意書(附件一)。
■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上述文件中,自述與師長推薦函為獎學金審核重要參考文件,應具備充實之內容,足供審查委員了解申請學生之經濟需求與克服逆境的學習精神。